(2017年8月22日金乡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会议通过)
金乡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,听取了县财政局局长刘昌胜、县审计局局长李云受县政府委托分别作的《关于金乡县2016年县级财政决算的报告》和《关于金乡县2016年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》。
会议结合审议审计工作报告,对金乡县2016年县级财政决算草案和财政决算的报告进行了审查,决定批准2016年县级财政决算,批准县财政局局长刘昌胜受县政府委托所作的《关于金乡县2016年县级财政决算的报告》。县政府要认真落实会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,对审计报告提出的问题抓紧整改,并将整改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书面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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